法人欠下债务,首先应以法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法人有独立的财产,这是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若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一般情况下,不会涉及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负责,股东通常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法人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具体清偿时,会按照法定顺序,如先偿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再偿还税款,最后偿还普通债务等。当法人进入破产程序时,需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债务清偿,由管理人清理法人财产,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按顺序分配给债权人。
上一篇:代替履行债务是不是算债务人的
下一篇:未挂账的债务是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