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培训债务(如拖欠培训机构学费、因退费产生的反向债务)在近年纠纷中频发,部分债务人因未看清培训合同条款、未及时处理退费,导致 “无法退费”“承担违约金” 等损失。掌握教育培训债务的处理要点,能帮助债务人减少权益受损。
首先,“明确培训合同中的债务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学员(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 “按约定支付学费”,培训机构(债权人)的主要义务是 “提供符合约定的培训服务”;若培训机构未履行义务(如擅自停课、更换教师、缩减课时),学员有权要求 “退费”,甚至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学员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个人原因退学),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通常不超过总学费的 20%,过高可主张调整)。
其次,“处理学费支付与退费的实操方法”。1. 学费支付:按合同约定的阶段支付(如 “首付 5000 元,剩余 5000 元分 3 期支付”),避免 “一次性全额支付”,降低风险;支付后,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留存合同、缴费凭证,作为后续维权依据。2. 主动要求退费:若培训机构存在违约(如未按约定提供服务),需书面通知培训机构 “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说明违约事实(如 “约定每周 3 次课,实际仅上 1 次,已持续 1 个月”),附相关证据(如课程记录、聊天记录);若培训机构拖延退费,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借助行政力量推动退费。3. 应对 “退费反向债务”:部分培训机构以 “学员已上部分课程” 为由,要求学员支付 “已上课时费”(形成反向债务),学员需核对合同中 “课时费计算标准”,确认已上课时费是否合理;若培训机构漫天要价(如 “已上课时费远超市场价”),可拒绝支付,要求按 “合理市场价” 结算,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最后,“警惕培训贷陷阱”。若学员通过 “培训贷” 支付学费(向金融机构贷款,由培训机构代收,学员分期向金融机构还款),需注意:即使培训机构未提供服务或已倒闭,学员仍需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因贷款合同是学员与金融机构签订);此时,学员需先按时偿还贷款,避免影响征信,再向培训机构追讨 “已支付的贷款金额”,或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培训合同,由培训机构向金融机构偿还剩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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