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父母因 “心疼子女”“怕影响子女征信”,替子女偿还了欠款(如信用卡债、网贷),但事后子女拒绝偿还父母垫付的款项,引发家庭矛盾。父母替子女还债后,并非都能追偿,三个条件帮你明确权利。
首先,“‘追偿的核心条件:父母是‘自愿垫付’且‘无赠与意思’”。若父母替子女还债时,明确表示 “是赠与”(如 “这钱不用你还”),则无法追偿;若未明确表示赠与,而是基于 “代为清偿” 的意思垫付,且子女知情并接受,父母有权向子女追偿。例如,母亲替儿子偿还了 5 万元信用卡债,当时未说 “赠与”,儿子也知道母亲是垫付,母亲事后可要求儿子偿还;若母亲当时说 “这钱给你还账,不用还我”,则构成赠与,无法追偿。某母亲替女儿还 3 万元网贷后,女儿拒绝偿还,母亲凭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证明是垫付而非赠与),起诉后成功追回款项。
其次,“‘需保留‘垫付凭证’,明确追偿金额’”。父母需保留 “还款转账记录”(如银行转账截图、微信 / 支付宝转账记录)、“债务凭证”(如子女的借条、网贷合同)、“沟通记录”(如与子女的聊天记录,证明子女认可该债务)。追偿金额仅限于父母实际垫付的本金和合法利息,不包括父母自行额外支付的费用(如高额罚息、不合理手续费)。某父亲替儿子偿还了 8 万元房贷(本金 7 万元 + 合法利息 5000 元),凭转账记录和房贷合同,成功向儿子追偿了 7.5 万元。
最后,“‘追偿方式:先协商后诉讼’”。首先与子女协商,明确告知 “垫付的金额和还款期限”(如 “我替你还了 5 万元,你每月还我 2000 元,2 年还清”);若协商不成,父母可向法院提起 “追偿权诉讼”,提交垫付凭证和相关证据,要求子女偿还垫付金额。诉讼时效为 3 年,从父母垫付债务之日起计算,需及时维权。某父亲替女儿还 4 万元欠款后,女儿拖延不还,父亲在 2 年内起诉,法院判决女儿全额偿还,维护了父亲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