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债务是否承担需依具体情形而定。
若为合法有效的债务,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承担条件,一般不能不承担。例如,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当事人需依约履行义务承担债务。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可能获得时效抗辩权,可不承担债务履行责任。还有,若债务的形成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经法定程序撤销后,债务承担可能改变。另外,公司等主体在特定的破产清算等程序中,依法律规定对债务进行清理和承担,并非所有债务都需按原约定承担。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对外债务可以不承担,要综合考量债务的性质、产生背景、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事实情况等来确定最终是否承担以及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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