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债务处理中,“债务转移” 常被用于缓解还款压力,但很多人混淆其与 “债务承担” 的概念。从债务百科定义来看,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方(新债务人),由第三方代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行为,核心特征是 “债务人主体变更”,需债权人、原债务人、新债务人三方一致同意,不同于 “债务承担” 中仅原债务人与第三方约定的情形。
债务转移的生效需满足三大条件。一是 “三方合意”,原债务人需与新债务人达成转移协议,且必须经债权人书面同意,若债权人未明确同意,债务转移不生效,例如甲欠乙 10 万元,甲与丙约定由丙还款,若乙未签字确认,乙仍可向甲追讨;二是 “债务合法有效”,需转移的债务必须是真实存在、无争议的合法债务,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债务不可转移;三是 “债务具有可转移性”,专属于原债务人的债务(如基于人身信任的劳务债务)不可转移,常见可转移债务包括银行贷款、供应商欠款等。某企业将 50 万元设备采购欠款转移给关联公司,经债权人签字同意后,成功实现债务主体变更。
债务转移存在两大核心风险需警惕。风险一:“新债务人履约能力不足”,若新债务人无稳定收入或资产,债权人可能面临 “坏账” 风险,因此债权人需核查新债务人的信用与还款能力,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风险二:“原债务人责任免除争议”,若转移协议未明确 “原债务人是否免责”,债权人可能同时向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追讨,建议协议中明确 “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不再承担责任”。某用户将信用卡债务转移给朋友,因协议未注明免责条款,朋友逾期后,银行仍向该用户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