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收到债权人发送的 “债务催收函”(如律师函、催款通知书)后,部分人因恐慌选择回避,或因未及时回应导致债权人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如起诉)。正确回应与处理催收函,能帮助债务人掌握主动权,避免局势恶化。
首先,“分析催收函的核心信息”。收到催收函后,需重点关注:1. 债务基本信息:确认债权人主张的债务金额、债务类型(如借款、货款)、到期时间是否准确,与自身记录核对,若存在异议(如 “已还款 2 万元,催收函仍主张欠 5 万元”),需标记疑点;2. 催收要求:明确债权人要求的还款期限(如 “3 日内还清”)、还款方式(如 “转账至 XX 账户”)及逾期后果(如 “将提起诉讼”);3. 证据附件:查看催收函是否附债务凭证(如借条复印件、合同片段),确认凭证真实性。
其次,“分情况回应催收函”。1. 债务属实且有能力还款:在催收函要求的期限内,按约定方式还款,并保留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还款后,向债权人发送 “还款确认函”,要求其书面确认债务已结清,避免后续重复催收。2. 债务属实但无力还款:在收到催收函后 1-2 日内,书面回复债权人(如函件、邮件),说明还款困难原因(如 “失业、疾病”),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失业证明、医疗诊断书),并提出具体的还款方案(如 “分 6 期,每月偿还 1500 元”),请求债权人同意;避免 “不回应”,否则债权人可能认为债务人 “恶意拖欠”,加速采取法律行动。3. 债务存在异议(如金额不符、债务虚假):书面回复债权人,详细说明异议理由(如 “催收函主张欠 5 万元,实际已还款 2 万元,附转账记录;剩余 3 万元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并附上相关证据(如转账截图、时效计算说明),要求债权人核实并重新出具催收函;若债权人坚持异议内容,可明确告知 “将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债务真实性”,避免被误导还款。
最后,“留存催收函与回应证据”。将催收函原件、快递面单、自身的回复函及附件(证明材料)、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整理存档,若后续发生诉讼,这些证据可帮助债务人维护权益(如证明 “已积极回应,非恶意拖欠”“债务存在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