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公司债务规模超出偿还能力,单纯拖延可能导致危机恶化,债务重组是更积极的解决方式。通过调整债务期限、利率或金额,可帮助企业恢复偿债能力。
第一个方法:“债务展期或续贷”,延长还款时间。若企业只是短期现金流紧张,未来有稳定营收(如已签订大额订单),可与债权人协商 “债务展期”(如将 1 年内到期的 100 万元债务,延长至 3 年偿还),或申请 “续贷”(如银行贷款到期后,重新办理贷款用于偿还旧债)。某制造企业与银行协商将 80 万元贷款展期 2 年,每月还款额从 10 万元降至 4 万元,缓解了现金流压力。协商时需提供 “未来营收证明”(如订单合同、客户付款承诺),让债权人相信企业有能力在展期后还款。
第二个方法:“债务减免或利息调整”,降低偿债金额。若企业长期亏损,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可与债权人协商 “减免部分债务”(如偿还 80%,剩余 20% 免除)或 “降低利率”(如将年利率 15% 降至 8%)。这种方式需债权人做出让步,通常适用于 “企业破产清算可能仅能收回 30%,重组后可收回 60%” 的情况,债权人从 “减少损失” 角度更易接受。某零售公司拖欠供应商 120 万元货款,协商后达成 “偿还 90 万元,剩余 30% 免除” 的协议,公司通过变卖部分存货完成支付,避免了破产。
第三个方法:“债转股”,将债务转为股权。若债权人看好企业长期发展,可将部分债务转为对企业的股权(如将 50 万元债务转为 5% 的股权),企业无需偿还现金,债权人成为股东,分享企业未来收益。这种方式适合 “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如某生物科技公司将 200 万元银行债务转为银行持有 10% 的股权,既缓解了债务压力,又获得了银行的资源支持。债转股需签订详细协议,明确股权比例、分红方式、退出机制,避免后续股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