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债权债务双方互相负有债务时,“债务抵消” 可简化清偿流程,减少资金往来成本,但并非所有互负债务都能抵消。明确债务抵消的适用条件、操作方式及限制,能帮助双方合法高效地处理债务。
第一个适用条件:“双方互负合法到期债务,且债务类型相同”。债务抵消需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债权债务双方互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如甲欠乙 10 万元货款,乙同时欠甲 8 万元租金,双方互负债务;二是债务类型为 “同种类给付”,通常为货币债务(如均为人民币还款),若一方债务为 “交付货物”,另一方为 “支付货款”,类型不同无法直接抵消。同时,双方债务需均已到期,若甲的债务已到期,乙的债务未到期,乙可主张抵消,甲无权主动抵消(未到期债务抵消会损害甲的期限利益)。某甲欠乙 5 万元(已到期),乙欠甲 3 万元(未到期),乙可书面通知甲 “用我欠你的 3 万元抵消部分债务,你只需还我 2 万元”,该抵消有效。
第二个适用条件:“抵消意思表示需明确且送达”。债务抵消需由抵消权人(通常是债务已到期的一方)作出明确的抵消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如抵消通知书)通知对方,内容需注明 “抵消的债务金额、对应债权依据”,通知送达对方后即生效,无需对方同意。例如,乙书面通知甲 “基于你欠我的 10 万元货款,与我欠你的 8 万元租金抵消,抵消后你需支付我 2 万元”,甲收到通知后,抵消立即生效。若仅口头提出抵消,对方否认时,抵消权人无法举证,抵消不成立。
第三个适用条件:“不存在抵消限制情形”。以下情形不得抵消:一是法律规定禁止抵消的债务(如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债务,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抵消);二是双方约定不得抵消的债务(如债权债务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本合同债务不得与其他债务抵消”,则需遵守约定);三是故意侵权产生的债务(如甲故意损坏乙的财物,需赔偿 5 万元,即使乙同时欠甲 5 万元,甲也不得用该赔偿债务抵消欠款,避免变相逃避侵权责任)。某甲因交通事故需赔偿乙 3 万元,同时乙欠甲 3 万元货款,甲主张抵消,法院以 “侵权赔偿债务不得抵消” 为由,驳回了甲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