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因 “忘记追讨债务”“联系不到债务人” 等原因,导致债务超过 “3 年诉讼时效”,以为 “钱要不回来了”。

一:“‘让对方‘重新确认债务’,中断诉讼时效’”。主动联系债务人,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让其确认债务(如让对方写 “同意继续履行债务的承诺书”,或在聊天中让对方说 “我承认还欠你 5 万元,会尽快还”),并保留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重新确认债务后,诉讼时效会 “重新计算 3 年”。例如,债务原本在 2023 年 10 月超过诉讼时效,2023 年 11 月债务人书面承诺 “2024 年 5 月还款”,诉讼时效就从 2023 年 11 月起重新计算 3 年。某债权人债务超过时效后,让债务人出具了还款承诺书,成功将诉讼时效重新激活,后续通过起诉追回了欠款。
二:“‘要求对方‘偿还部分债务’,视为同意履行’”。即使债务人只偿还部分债务(如欠 10 万元只还 1 万元),也视为 “同意履行全部债务”,诉讼时效从还款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年。例如,债务人欠 8 万元超过诉讼时效,后偿还了 5000 元,债权人可在 3 年内起诉要求偿还剩余 7.5 万元,法院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某债权人债务超过时效后,债务人主动偿还了 2000 元,债权人以此为证据起诉,最终追回了剩余的 6.8 万元。
三:“‘收集‘诉讼时效中断证据’,证明曾追讨过债务’”。若能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 “曾向债务人追讨过债务”(如向债务人发送的追讨短信、微信消息截图,邮寄追讨函的快递记录,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或申请调解的记录),即使超过时效,也可主张 “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例如,债权人在 2022 年 5 月通过微信向债务人追讨债务,有聊天记录截图,债务原本 2023 年 10 月超过时效,因 2022 年 5 月的追讨行为,时效中断,重新计算到 2025 年 5 月。某债权人找到 2021 年向债务人邮寄追讨函的快递底单,证明曾追讨债务,法院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